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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 / 11 / 22
附件1
“中国体育彩票”第三届温州全民足球赛
(瓯海赛区)竞赛规程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温州市体育局
承办单位:温州市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
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办事处
温州市足球协会
温州市瓯海区足球协会
协办单位:灵猫体育公园
支持单位:温州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
信息化平台支持:温州杜克体育发展有限公司
媒体宣传单位:温州都市报 温州晚报
执行单位:温州市星动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
二、比赛时间和地点
1. 比赛时间:2023年7月7日至8月6日
2. 比赛地点:灵猫体育公园足球场(大西洋购物中心)
三、参赛资格、报名、资格审查
(一) 参赛资格
1. 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大中专院(校)、驻温部队和足球俱乐部自由组队报名参赛;
2. 参赛运动员的年龄需年满18周岁(200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),且身体健康,无运动性诱发疾病者;
3. 除参加过“浙超”、“温超”的运动员外,温籍或非籍在温生活、工作一年以上(凭户口本、身份证或社保缴纳凭证、在温2023年学籍)者;
4. 参加过“2022—2023年温甲”的运动员,报名表不限名额,同时在场上比赛人员不超过1名。
5. 参加过“2022—2023年温超”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StarSky Sports 官网。
(二)报名
1. 每队可报运动员25-30名,领队1名,教练及助理教练各1名队医1名,队务1名;
2. 2023年7月3日之前,各参赛代表队需统一向组委会完成所有报名工作,联系人:程俊凯,联系电话:13968888773;
3. 各参赛代表队需缴纳比赛保证金5000元。若参赛代表队及运动员无违规违纪行为,赛事结束后保证金退还。
(三)资格审查
1. 参赛代表队需提交《第三届温州全民足球赛报名表》(电子版)、代表队官员和运动员免冠照片电子版、代表队队徽电子版 (AI格式)、队伍全家福照片,同时自行办理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险(待确认参赛资格后提供);
2. 参赛代表队报道时需提供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保险、县(区)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和《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》(附件2)。需提供非温籍运动员在温生活、工作一年以上()凭户口本、身份证或社保缴纳凭证证明,无以上材料提供不得参赛;
3. 一旦报名完成,代表队队名在本赛季不得变更,报名运动员不得增加或更换;
4. 组委会将限时公示参赛代表队及运动员名单,接受各单位举报和监督。开赛后,将不再受理参赛代表队及运动员资格问题。
四、竞赛办法
(一)比赛时间:2023年6月—8月
(二)比赛地点
1. 分区赛:各县(市、区)足球场;
2. 总决赛:温州桃花岛足球基地。
(三)竞赛组织
1. 赛事设分区赛和总决赛,分区赛不超过32个小组;
2. 分区赛:各县(市、区)组织参赛代表队不得少于8支。文成、泰顺和洞头3个县视情况而定,但不能少于4支参赛队伍;
3. 总决赛:分区赛32个小组的第一名参加总决赛,总决赛分小组赛和淘汰赛,每小组前两名进入淘汰赛。
(四)竞赛办法
1. 比赛采用八人制,使用5号比赛用球;
2. 每场比赛时间80分钟,上、下半场各40分钟,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;
3. 采用小组单循环赛制,赛事赛程根据抽签结果落位;
4. 小组单循环赛决定名次办法:
(1)每队胜一场得3分,平一场得1分,负一场得0分;
(2)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;
(3)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,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:
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,名次列前;
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,名次列前;
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,名次列前;
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,名次列前;
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,名次列前;
全部比赛红黄牌少者,名次列前;
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。
五、规则与规定
(一)规则
1. 执行国际足球理事会颁布的最新《足球竞赛规则》,及 2022年中国足协统一判罚尺度;
2. 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;
3. 执行中国足球协会最新颁布的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、《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》;
4. 执行温州市体育局、浙江省足球协会和温州市足球协会所发的所有文件和规定。
(二)规定
1. 所有违规违纪行为,温州市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将参照中国足球协会最新颁布的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执行;
2. 除守门员外,上、下半场须由不同队员上场参赛(上半场替补上场人员下半场禁止上场),换下队员不得再换上;
3. 红、黄牌扣罚标准:1张黄牌扣100元,“1+1”红牌记2张黄牌扣300元,1张直接红牌扣500元,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将自动停止下一场比赛(纪律委员会如有追加处罚除外),分区赛红、黄牌数不带入总决赛,
4. 运动员参赛必须携带身份证,每场比赛前都要进行身份核查,不带身份证或手机身份证照片、无法核实身份的,不得上场。严禁弄虚作假,凡不符合规定者参加比赛,一经查实,给予取消比赛资格、当场比赛0:3判负(如实际比赛对方成绩优于本判负结果的,以实际结果为准)以及通报批评、扣罚保证金等处罚;
5. 各代表队需准确填报队名、运动员姓名、球衣号码。运动员比赛服装无号码或号码不清楚、重号、与第一场上场名单记录不相符的,不得上场比赛;比赛必须统一服装,赛前各队须协调好比赛服及袜子颜色,以主队优先原则(遇两队比赛服颜色相近时,客队穿自备背心),场上队长需佩戴袖标(自备),守门员服装颜色须与队友和裁判有明显不同;
6. 队员须着皮面塑料长钉或碎钉足球鞋并用长袜包裹护腿板参加比赛,严禁穿铁钉足球鞋。上场队员禁止佩戴可能对自身或他人造成伤害的物品,如眼镜(无镜腿的运动眼镜除外)、项链、手表、运动手环、戒指等,违反者不得上场比赛;
7. 对于在比赛中出现不服从裁判员判罚,甚至威胁、辱骂、推搡裁判员或竞赛官员,阻碍裁判员和竞赛官员的正常工作,导致比赛无法正常、安全、有序进行的运动员、代表队官员和赛区工作人员,赛事组委会将会根据事实情况,对相关涉事个人和单位进行处罚;
8. 所有代表队入座替补席官员,必须随身携带参赛证件,以备第四官员检查,否则不予入座替补席;
9. 替补席和技术指挥区域严禁吸烟,同时遵守体育场有关公共区域禁烟的规定。在比赛过程中,裁判员可将替补席发生吸烟行为者劝离赛场;
10. 在比赛后任何人不得阻挠裁判员和竞赛官员退场,不得围追、申讨、辱骂、滋事、闹事,如有上述行为发生,赛事组委会将会根据事实情况,对相关涉事个人和单位进行处罚。如若发生财物损失,肇事者还需赔付所有因其导致的经济损失;
11. 运动员、代表队官员和赛区工作人员如发生违反非体育道德行为、暴力行为、打架斗殴、挑衅公众等行为,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情节恶劣,产生严重后果者,将交付公安机关处理,肇事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,赛事组委会将会对其所在赛区或代表队进行追加处罚;
12. 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及其产生的不良影响程度,组委会保留将事件和涉事人员上报至温州市体育局、省足协,进行进一步处罚的权利;
13. 按照相关要求,在赛前执行入场仪式。在比赛结束后,需与裁判员和对方运动员在中圈行握手礼,随后向对方 替补席行致谢礼;
14. 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在任何社交平台上发布全民足球赛事(瓯海赛区)的不适言论,否则赛事组委会将会对其进行追加处罚;
15. 各参赛队领队要切实担负起领导和管理职责,确保本队队员在比赛期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, 自觉遵守比赛规则和比赛纪律,服从组委会统一指挥协调,服从场地方有关管理规定,切实维护本队良好形象。
六、终止比赛
如果由于任何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它任何原因(包括但不限于比赛场地不适宜比赛、天气原因、照明灯故障等事故)在正常比赛时间结束之前,裁判员认为应终止比赛,则应当采取以下措施:
(一)比赛将被暂停30分钟,以等待情况得到有效改善后将比赛重新开始,除非裁判员认为比赛可以提前重新开始;
(二)比赛被暂停30分钟后,如果裁判员认为再延长一段时间可恢复比赛,则可再延长30分钟。如果第二个30分钟后比赛仍不能恢复,裁判员必须宣布终止该场比赛;
(三)在终止比赛情况下,主办方应在裁判员做出终止比赛后3小时内决定比赛终止时的结果是否有效,或在考虑体育精神及组织等因素前提下,决定是否进行补赛或重赛;
(四)不可对本规程此条款提出申诉;
(五)如果因不可抗力,比赛被宣布终止,此比赛应优先考虑择期完成剩余的比赛时间,而不是重赛全场比赛,被终止时的比分等情况依然有效。当主办方决定将比赛恢复完成时,具体应遵循如下原则:
1. 比赛从被终止时的比赛时点恢复,恢复时所有场上球员、替补球员要与比赛被终止时一致;
2. 不能对替补球员名单中的球员进行增加、更换;
3. 不能增加可换人的次数;
4. 比赛的红、黄牌依然有效,被罚出场的人员依然不能重新回到比赛场地参加比赛;
5. 所有与此比赛有关的其它处罚依然有效;
6. 恢复比赛的时间 (在随后可预见的时间)与比赛地点由主办方决定;
7.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续问题由主办方决定。
七、比赛取消
如果比赛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其它如何原因,包括但不限于比赛场地不适宜比赛、天气原因、照明灯故障等事故而使比赛无法正常开始,则应当随后采取以下措施:
一、决定重新安排本场比赛前,比赛将被推迟30分钟,除非裁判员认为比赛可以提前开始;
二、如果裁判员认为再延长一段时间比赛即可开始,则可再至多延长30分钟。如果第二个30分钟结束后比赛仍未开始,裁判员必须宣布取消该场比赛;
三、在取消比赛的情况下,主办方应在裁判员做出取消比赛决定后3小时内,在考虑体育精神及组织等因素前提下,决定是否重新安排比赛,或是否采取其它必要行为,或决定延续该比赛。除非纪律委员会做出其它决定,否则与该场比赛相关的处罚措施依然有效。
八、弃权、罢赛和退赛
(一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参赛队属比赛弃权
1. 有未报名、或未通过资格审查、或未获得注册参赛资格证、或处在停赛期、或正在诉讼过程中尚未被允许参赛的 运动员代表该俱乐部参加了比赛,该参赛队此场比赛按弃权处理;
2. 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,且未获得组委会批准,在原定开赛时间15分钟后还未到达场地或未上场进行比赛,则该参赛队此场比赛按弃权处理。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俱乐部属比赛罢赛
1. 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,且未获得本届赛事组委会批
准,未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;
2. 拒绝按照本届赛事组委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 赛;
3. 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,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;
4. 中途退出比赛。
(三)弃权、罢赛和退赛的处理
1. 一方球队比赛弃权或罢赛,另一方球队以3:0获胜,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:0,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;
2. 双方球队比赛弃权或罢赛,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 绩,计0分;
3. 中途退出比赛,所有与该队的比分均计3:0获胜,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:0,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。
(四)弃权、罢赛和擅自退出比赛的代表队必须赔偿其它代表队队、市足协、赛事组委会、赛事所有合作伙伴由此所遭受的损失,赔偿数额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决定。
(五)组委会可根据本规程和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, 对弃权、罢赛和退赛的代表队做出进一步处罚。
九、奖励
1. 小组第一名获得总决赛名额;
2. 第一至第四名球队获得奖牌匾。
十、裁判员
1. 裁判员由组委委员会选派;
2. 裁判员参加全民足球赛工作,必须遵守浙江足协裁判委员会、温州足协裁判委员会和全民足球赛(瓯海赛区)的各项规定。
十一、纪律与仲裁
1. 纪律委员会:全民足球赛中的违纪行为和事件,由赛事组委会、温州市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参照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处理。
2. 仲裁委员会:全民足球赛中的诉讼案件,由赛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。
十二、附则
本规程由全组委会解释,未尽事宜和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事件都将由组委会做出决议,该决议为最终决议。
附件2
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
一、本人(单位)自愿报名参加“中国体育彩票”第三届温州全民足球赛(瓯海赛区)并签署本责任书。
二、本人(单位)已全面了解并同意遵守大会所制订的各项竞赛规程、
规则、要求及采取的安全措施。
三、本人已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,确认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良好,具备参赛条件,已为参赛做好充分准备,并在比赛前购买了“人身意外伤害保险”;监护人经审慎评估,确认被监护人身体状况符合参赛条件,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。
四、本人(单位)充分了解本次比赛可能出现的风险,且已准备必要的防范措施,以对自己(运动员)安全负责的态度参赛。
五、本人(单位)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,同意对于非大会原因造成的伤害等任何形式的损失,大会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。
六、本人(单位)同意接受大会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,但在离开现场后,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(单位)负担。
七、本人(单位)承诺以自己的名义参赛,决不冒名顶替,否则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。
八、本人(单位)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,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运动员签名: 运动队负责人签名:
2023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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